以“运河十景”为有力牵引 跑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加速度”
核心观点
在经费投入机制上苏,在现有苏州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人民币10亿元)基础上,还应该进一步向社会资本打开方便之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实体经济参与其中,进一步扩大现有基金规模,提高基金运作效率。
“运河十景”要真正实现联动发展,必须综合考虑历史遗存、文化生活、水路结构等要素,提前谋划好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线路,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市层面的统筹规划,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框架之下。
一座城市的综合能级,既是外在的经济维度的,更是内在的文化维度的。
2020年10月《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2035)》公示稿中首度明确强化苏州“江南文化”核心地位,建设世界遗产典范城市。在重续江南文脉的维度上,苏州要重新找回的正是“超越地域的中心城市”优势地位。在这种时代背景下,苏州挖掘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文化,正是展示水韵江南文化精髓、重拾文化自信的必由之路。
中央顶层设计下的苏州实践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早在2017年批示强调“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2019年2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标志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7月,中央深改委出台《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了顶层设计。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于2020年9月正式发布《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规划》。
2018年以来,苏州市通过成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研究院苏州分院、启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编制起草《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率先成立全省首只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建立大运河文化带重点项目库(2020年梳理确定重点项目26个)等举措,初步奠定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政策框架体系。
进入2020年,大运河文化带苏州段建设正迈入以特色项目有效落地为有力引领的“加速度”新阶段:2020年11月5日,苏州市召开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专题会;2021年1月12日,在苏州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苏州“运河十景”建设工作方案》与《“江南文化”品牌塑造三年行动计划》同场发布,“运河十景”被赋予其弘扬和提升“江南文化”品牌的重要使命。苏州正以“运河十景”为有力牵引,跑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加速度”。
苏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在2014年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中国大运河成功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苏州成为运河沿线34个地级以上城市群中唯一以“古城概念”成功申遗的城市。
回顾近6年来实践探索历程,苏州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运河文化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较江苏省内运河沿线其他城市明显薄弱,与1982年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2012年全国首个和唯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和连续多年的全国经济实力TOP6城市等闪亮头衔不相适应;苏州段83公里河道联结五大区级行政单位(相城区、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和吴江区),受制于经费、政策扶持不足,各区工作力度和进度不一;在经费投入机制上,在现有苏州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基础上,还应该进一步向社会资本打开方便之门,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秀实体经济参与其中,进一步扩大现有基金规模,提高基金运作效率。
苏州跑出“加速度”的几点建议
一要坚持规划引领,进一步加快编制起草《苏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简称《实施规划》)。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限时完成《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并研究制定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评价标准体系,加强绩效评价和日常监测,推动相关任务真正落地。大运河保护(尤其是古城区段)是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因此,《实施规划》要与《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有效衔接。在时机成熟时,可参照《苏州市古城墙保护条例》成功案例(苏州市人大制定,2018年3月1日施行),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出台《京杭大运河(苏州段)保护条例》,为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要尽快完成大运河苏州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建立健全大运河沿线重大住宅和商业项目联合会商制度。水是城市的景观要素、经济要素,更是文化要素。结合苏州正在制定的国土空间规划(2035),大运河苏州段沿线的遗产保护区和缓冲区内的大型住宅和商业用地出让指标设定和建设方案审批中,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充分尊重苏州文物保护部门的意见。在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中,要更加注重构建和打通视觉廊道,保持沿线建筑形制和风貌的和谐统一;要大力弘扬水文化,延续城水关系的历史肌理和空间格局,重点挖掘水文化价值。
三要充分讲好“运河十景”背后精彩的人文故事。目前,“运河十景”在起势阶段依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突出问题,各点位工程进度不一、经费投入机制各异、形象界面参差不齐。因此,“运河十景”要真正实现联动发展,必须综合考虑历史遗存、文化生活、水路结构等要素,提前谋划好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线路,必须进一步加强全市层面的统筹规划,纳入“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工作框架之下。与此同时,“运河十景”要做出亮点特色和差异性,进一步挖掘每个点位的历史文化内涵,精心讲好每个点位背后的文化故事,这需要在主管部门指导支持下,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优势,面向民间广泛征集“运河十景”相关的史料、文物和口述历史,建立完备的数据库资源。
四要尽快组建苏州大运河文化博物馆(特色专题型博物馆)。苏州大运河遗产展示馆陈列面积约400平方米,于2013年5月正式开馆,原有的展陈空间、展陈手段和展陈内容都面临着提档升级的现实需要。建议以即将收官的《苏州大运河通史》为主要依据,结合现有专业研究机构在大运河与商业文明和人居环境关系等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重新调整布局上述遗产展示馆,并更名升级为“苏州大运河文化博物馆”,重点围绕建设中的“运河十景”,打造成集馆藏、展示、教育、培训、文化旅游于一体的特色专题型博物馆。
五要加快构建专门的品牌宣传体系。目前,苏州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还没有专属的宣传推广平台。在媒体融合新时代,要构建线上线下相连接、传统与新型相结合、对内对外与对上对下兼顾的立体化融媒传播体系,让外界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感知、认可苏州的建设努力和阶段性成果,在江苏乃至全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中发出“苏州声音”、展现“苏州担当”、传播“苏州经验”,释放苏州80公里“最精彩一段”的独特魅力。
★作者分别系苏州大学建筑学院院长和苏州大学建筑与房地产校友会秘书处成员,本文系《京杭大运河对苏州商业文明和人居环境影响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