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部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明年起施行
央广网南京12月29日消息(记者杨守华,江苏台记者丁凤云)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决定》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创设性提出了“实行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工程建设考古前置制度”、“与大运河文化相关自然资源资产和文化遗产分别列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等。
江苏省发改委副主任汤明海: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动态更新大运河江苏段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重点项目清单,认真落实核心监控区禁止新建扩建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工矿企业等要求,因地制宜编制项目准入负面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