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着力推进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切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近日,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紧紧围绕《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遵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以大运河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为导向,以改善河道水资源条件、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促进岸线保护和服务提升、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航运绿色发展、完善河道水系管护机制为主要任务,着力恢复和提升大运河防洪排涝、输水供水、内河航运、生态景观、文化传承等功能,重塑大运河“有水的河”现实载体,努力把千年运河打造成“流动的河、安全的河、美丽的河、智慧的河”,让大运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运河”。
《规划》提出,大运河沿线8省(市)是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主体,要切实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大运河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水利部、交通运输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地方的指导,有关流域管理机构要积极发挥协调、指导、监督、监测作用,推进《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