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江区江陵街道10条措施保护运河
自2017年8月实行镇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整合资源、下沉事权、重组队伍、完善机制等措施,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执法水平显著提升。
据了解,江陵街道地处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区内大运河段被称为江南运河,属于京杭大运河黄金航道。11月9日,江陵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邀请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就“行政处罚和大运河保护”进行研讨,提出保护大运河的10条措施。
一是成立大运河保护专案小组,局长挂帅,抽调人员专门办理处罚案件。二是开辟大运河案件绿色通道,对涉及大运河保护类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申请法院执行。三是建立大运河保护联动机制,通过联合巡河等方式,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做好大运河水质监测预警,依托大运河瓜泾口北水质自动监测站,探索数据共享模式,保持常态化监管。五是建立大运河“一口一档”,推进大运河沿线企业排污口及河道入河口的排查建档工作。六是探讨大运河保护跨区域合作机制,与上下游属地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联动机制,进行调查取证等方面的联动协作。七是优化大运河生态空间管控,做好项目现场勘查和预审工作。八是深化大运河生态修复,加强运河沿线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改善大运河沿线水、气、土环境质量。九是借助检察力量保护大运河,充分发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能,狠抓运河突出问题整改。十是加强大运河保护宣传,提高群众保护大运河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会上,江陵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翁琳燕表示,下一步,江陵街道将切实落实10项举措,在加强监管、创新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求突破。同时,结合“平安、乐居、幸福、美丽、活力”江陵五大工程建设,按照把运河打造为高品位的文化长廊、高颜值的生态长廊、高水平的旅游长廊这一目标,持续做好大运河保护和建设工作,努力使江南运河成为江陵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要纽带。